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2日表决通过《上海市服务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条例》,条例主要从支持办展办会、服务与保障、综合效应等三方面作出规定,共五章四十条,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从全国层面而言,这是首次专门为展会而立法。”上海市人大财经委立法监督处处长张震指出,《条例》标题中“服务办好”的用词有所考量,“一方面是贯彻‘越办越好’的总要求,另一方面《条例》不仅涉及基础性城市保障运行的相关规定,还有对展会内容比如优化展商展品结构、采购商组织等方面的表述。因此,该用词体现对总要求的深刻领会,以及立法内容方面的积极拓展。”

根据条例,上海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国家明确的进口博览会承办单位,聚焦重点领域,做好先进技术和产业的招展;支持上海本市企业、机构与承办单位开展合作招商办展,优化展商、展品结构。
《条例》明确本市完善与国家有关部门的部市合作机制,加强招商招展、政策创新及推广等方面的部市协作联动。在明确市、区两级政府职责的基础上,对青浦、闵行、嘉定、长宁等与进口博览会密切相关的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明确加强与长三角相关省、市的合作联动,做好安保、口岸通关、环保、交通等服务保障工作。

基于上海市协助商务部等国家部门推进进博会招展、招商、论坛筹办等基本定位,《条例》对支持招展招商、协同办好虹桥国际经济论坛等工作予以明确。根据国家对大型会展活动绿色低碳等要求,支持承办单位绿色办展,鼓励使用节能、环保材料、技术。立法还支持推进数字化赋能进口博览会,支持承办单位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提升参展、参会的便利性和体验度。

此次立法在总结吸收前四届进博会已经取得的有益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更好承担服务保障职责作出进一步优化。对出入境便利化服务、志愿服务、知识产权保障、法律服务等内容作出规定,提供高质量服务。同时明确社会治安、生产安全、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进博会期间的安全有序。
为发挥进博会平台作用,此次立法对进博会促进上海市贸易、投资、产业、消费等方面的作出规定。比如吸引国际知名会展企业总部、境内外专业组展机构、国际品牌重要展会、高层次、紧缺会展人才等集聚,推进上海国际会展之都建设。同时,发挥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及相关区进博会承载功能,加快贸易载体和平台建设。同时,深化开放合作,推动更高水平国际合作,助力构建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格局。

“《条例》的通过正当其时,使冲刺阶段的各项筹办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张国华表示,这是一次创制性立法,具有重要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为持续推进进博会越办越好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各方将严格执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高标准、严要求,加快节奏、加大力度、加强协同配合,再接再厉做好第五届进博会各项工作,提供一流的城市环境和一流的服务保障,全力以赴举办一届成功、精彩、富有成效的进博会。